一、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所需材料
1. 有效护照原件
2. 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3. 护照复印件(个人基本信息页、入境签证页、入境日期页)
4.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卡
5. 录取通知书
6.《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202
7. 办理体检证明
8. 由留学办公室签发的学校证明及校内住宿登记证明
9. 两张2寸正面免冠照片(白底带条形码照片)
二、申请再入境签证
持有居留许可的在校留学生,在该证件有效期之内,出境(含前往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后凭该证件可再入境,无需另外办理。
三、申请签证与居留许可延期
外国留学生须注意自己的签证有效期或居留许可在有效期之内。外国留学生因居留许可或签证过期导致非法居留是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罚。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期满后,继续在本校学习的留学生,应在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到期前2周向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延期。
申请居留许可延期所需文件为:
1. 本人有效护照原件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或JW202表)
3. 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4. 护照复印件(个人基本信息页、入境签证页、入境日期页)
5.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卡
7. 两张2寸正面免冠照片(白底带条形码照片)
如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满时为学校假期,外国留学生需在放假前1周申请办理。
四、护照丢失补办
外国留学生在发现护照丢失后,应当按照如下步骤办理相关手续:
1. 立即向丢失地公安派出所报案,取得报案证明。
2. 第一时间与留学管理办公室取得联系,开具护照丢失说明。
3. 凭上述两个文件向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办理护照报失手续,申领护照丢失证明,并办理居留许可登报声明报失手续。
4. 外国留学生凭护照丢失证明到所在国驻华大使馆申请新护照。
5. 取得新护照10日内,携带新护照及护照丢失证明到留学办管理公室申请签证延期办理居留许可。
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境内丢失补办护照而未在10日内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的,构成非法居留。
五、护照换发
外国留学生因护照到期等原因在中国境内申请换发护照的,应当在所持居留许可到期前三个月申请办理。护照换发后,应当于10日内申请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申请办理新的居留许可所需文件为:
1. 本人持有效居留许可的旧护照和新换发的护照
2. 留学生管理办公室开具的《外国留学生办理签证通知单》
3. 两张2寸正面免冠照片(白底带条形码照片)
4.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卡复印件
外国留学生在中国境内换发护照而未在10日内办理新的居留许可的,构成非法居留。
留学生在华居留须知(参考)
1、留学生抵达中国后,须在24小时内向市公安局上报住宿登记。留学生离开中国超过二十四小时,在返校当日,应立刻填写《外国人住宿登记表》。
2、新生持“x”签证入境到校报到后,应立刻填写《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在入境30日之内持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校介绍信、录取通知书、出入境卫生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健康证明书》和《外国人住宿登记表》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居留手续。外国留学生持“L”字签证或“F”字签证申请入学者,须将“L”字签证变更为“X”字签证方可取得在校学习资格。
3、留学生居留许可有效期限与在校注册学习的时间相同,且每次办理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一年,如居留许可需延期或变更其中的项目,由本人提前两周向留学生管理科提出申请,对逾期不办理的学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将按规定给予处罚,留学生管理科将收取滞纳金。
4、留学生须留意自己的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应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到期前两周提出办理居留许可延长手续,如遇学期结束,居留许可延期手续。
5、持有效居留许可,可以前往中国政府规定的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须事先向相关部门申请旅行证,获准后方可前往。对于违反规定者,公安机关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