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入境免隔离政策说明(人道主义事由)
免隔离办理条件:
1在同一个国家完成疫苗 (获世卫组织(WHO)紧急使用认证)全部接种剂次两周后,入境韩国人员, 例如:第二剂次接种日期为2021年8月1日,则8月16日起可入境, 列入世卫组织紧急使用清单的疫苗:国药(北京生物 )、科兴中维, 注射液成分相同而包装外观不同的由长春、兰州、成都和上海生物生产的均予认可。
2境外接种新冠疫苗人员因人道主义事由探望韩国内直系家属*(不包括兄弟姐妹),(但韩国国内居住直系亲属为短期停留或非法居留的,不适用本规定) 直系家属包括:本人的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直系长辈(包括再婚父母)、直系晚辈(包括女婿、儿媳)
所需时间:
△开始申请时间:疫苗全部剂次接种完成后的第15天起可申请(完成后第2天起算)
例)8月1日完成第2剂次接种,从8月16日起可申请,8月1日至8月15日不可申请
△ 受理时间:至少出发前8日申请。 例)8月15日出发,则必须在 8月8日之前申请
△ 审批时间:所有材料都齐全的情况下,6个工作日(包括当日,以工作日为准)
△ 所需材料 [可复印、扫描,但不能拍照提交]
• 护照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 免隔离申请材料
- (附件1)免隔离申请书 - 用韩语填写
- (附件2)免隔离同意书
- (附件3)承诺书
- 有效韩国签证
- 机票预定确认单
- 韩国内居留地证明材料: 以本人或亲属名义签署的房租租赁合同(임대차계약서)、登记簿誊本(등기부등본)等)
• 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须办理公证(须有英文或韩文信息)及认证,无需办理领事确认);
•疫苗接种信息(支付宝或健康云)
※如发现伪造篡改疫苗接种证明的行为,处罚金并采取离境措施。其中有被确诊的将追讨医药费
• 亲属关系证明材料:须办理公证及认证,无需办理领事确认。但户口本及结婚证、离婚证、韩国签发的家族关系证明(가족관계증명)或婚姻关系证明(혼인관계증명)无需公证及认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韩国内居住直系亲属为外国人时)外国人登陆证(或在外同胞国内居所申告证)复印件
免隔离确认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例如:8月1日签发的9月1日起将失效)
免隔离时间:14天
入境须知:
△ 出发日前72小时内开具的PCR检测阴性证明须在入境时出示
※入境韩国时,须带4张免隔离确认书,※外国人入境前如未提交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将拒绝入境
△ 入境后第1天和第6至7天分别进行1次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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